中學至專上教育
為確保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離開中學後,不論繼續在本地升讀專上院校/相關機構(院校/機構)、接受職業專才教育或修讀其他課程都能獲得適切的支援,中學應盡早與有關學生及家長商討合適的離校安排。在學生獲院校/機構取錄後,在家長與學生的同意下1,學校應聯絡有關院校/機構的學生事務處或相關部門的專責人員,商討轉交有關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資料的安排。教育局每學年會整理本地院校/機構的聯絡資料,供學校及家長參考,以方便聯絡。
為進一步優化資料轉交的程序,教育局已在其特殊教育資訊管理系統內建立電子資料傳遞渠道,方便中學傳遞離校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資料至其入讀的院校/機構,以確保所有中學可適時行動,提升中學離校生銜接及適應專上教育的效能。詳情可參閱相關通告。
香港教育大學特殊學習需要與融合教育中心的「賽馬會特教青年學苑」,為有特殊學習需要的離校畢業生,提供在大學校園內持續學習的機會。詳情可參閱相關網頁。
1 如有關學生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以及智力正常而並非精神上無行為能力,學校須同時徵求他們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