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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需要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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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及指引
通告
教育局通告第 8/2015號
– 普通學校為殘疾學生購買特殊傢具、器材或進行小型改建工程的增補基金
指引
身體弱能兒童課程指引(1999)
(特殊學校適用)
本指引為各特殊學校提供一個基本課程架構,以切合大部分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的學習需要。鑑於各校兒童的能力和學習需要及學校本身可供使用的資源各有不同,在採用中央設計的課程時,學校須因應該校兒童的能力和學習需要,並顧及既定的課程目標和學習範圍來作出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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