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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需要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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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及指引
通告
教育局通告第 8/2015 號
– 普通學校為殘疾學生購買特殊傢具、器材或進行小型改建工程的增補基金 (為有財政需要的學校,提供一筆過的增補基金,以為視障學生添置點字機及閉路電視放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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