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及特殊教育資訊網站

政策

教育局採用「雙軌制」推行特殊教育,有較嚴重或多重殘疾的學生,教育局會根據專業人士的評估和建議,在家長的同意下,轉介他們入讀特殊學校,以便接受加強支援服務;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則會入讀普通學校。現時,普通學校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主要分為九類,包括特殊學習困難、智力障礙、自閉症、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肢體傷殘、視覺障礙(視障)、聽力障礙(聽障)、言語障礙(語障)及精神病。

教育局鼓勵普通學校推行全校參與模式融合教育,秉持「及早識別」、「及早支援」、「全校參與」、「家校合作」和「跨界別協作」五個基本原則,在文化、政策及措施三方面互相配合,並成立學生支援組,推動所有教師採用三層支援模式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從而幫助他們克服限制和困難,使學生達到能力可及的學習水平,並促進他們在成長階段發展潛能,逐步成為獨立、有適應能力和自學能力的人,迎接人生挑戰。

詳情請參閱全校參與模式融合教育便覽特殊教育便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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