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資源
「學習支援津貼」
「學習支援津貼」是主要的額外資源。學校應整體而靈活地運用校內資源,並透過「三層支援模式」,照顧學生的不同學習需要,推廣共融校園文化。
學校在計劃運用「學習支援津貼」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及 成績稍遜學生(小學適用)時,應與教師和家長商討學生的需要,以確保資源得以有效地運用。
有關詳情,請參閱相關通告:
「有特殊教育需要非華語學生支援津貼」
為進一步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非華語學生適應校園生活和順利過渡不同的學習階段,教育局向取錄有關學生的公營普通中、小學及直資學校提供「有特殊教育需要非華語學生支援津貼」,協助學校加強為相關學生提供情緒、溝通及社交方面的支援。詳情請參閱相關通告。
「加強言語治療津貼」
合資格的學校可獲現金津貼,以外購校本言語治療服務,支援校內有言語障礙的學生。詳情請參閱相關通函。
「增補基金」
學校因應殘疾學生的需要,可向教育局申請增補基金,為他們購置輔助器材及設施,如特殊傢具、器材及進行小型改建工程等。詳情請參閱相關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