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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甚麼是「視覺障礙」?

若配戴眼鏡或經手術矯正後,視能較佳的—隻眼睛,仍無法達到正常程度,便可說是有視覺障礙(簡稱「視障」)。眼科醫生會根據個別人士的視覺敏銳度及視野角度等情況而評定屬於輕度丶中度或嚴重視障,或是完全失明。

有視障的兒童一般會有以下的表現:

  • 經常無故碰翻東西或撞傷手腳
  • 不願意四處走動
  • 交談時沒有目光接觸
  • 在試圖看清楚事物時經常側著頭
  • 描述事物的明暗、距離丶體積及色彩時有明顯的困難
  • 閱讀或抄寫時,經常低著頭貼近書本
  • 有跳行閱讀的情況

 

如懷疑子女有視覺障礙,我應該……

應儘快帶子女求診及接受評估,以安排合適的治療及支援訓練,並主動告訴學校教師或學生輔導人員,以便學校提供適切的支援。

 

我的子女已評估為有視覺障礙,我應該……

(1)視覺情況

  • 儘早向學校提供他們的視覺情況和相關資料。
  • 關注子女的視覺情況,按照眼科醫生或有關專業人員的建議定期讓子女接受視能檢査。
  • 與校內學生支援組丶班主任及科任教師保持溝通,以便了解子女的學習清況;若有需要,共同商議合適的支援策略。

(2)閱讀及書寫

  • 注意光源的方向及強度,以協助子女閱讀及書寫。
  • 如子女使用點字及凸圖,關注他們有否遇到困難,有需要時,可向學校及資源教師(為視障學童提供的支援計劃)尋求協助及專業意見。

(3)運用輔助儀器

  • 鼓勵子女善用合適的輔助儀器,以增強學習效能;較常用的輔助儀器包括點字書丶錄音光碟、望遠鏡丶放大鏡丶閉路電視放大器、電腦及點字顯示器等。

(4)建構概念

  • 給予清晰的方向及距離的指示,以增強子女的方向感及距離感。
  • 多以具體方式描述事物,並引導他們運用不同感官探索有關事物,以幫助子女建構相關的概念。

(5)定向行走

  • 讓子女握著家長的手臂,使他們憑家長的動作知道是踏平路丶上落樓梯或轉換方向等。
  • 多與子女參加社區及戶外活動,讓他們練習定向行走的技巧,並擴闊他們的生活經驗。

(6)溝通技巧

  • 提醒子女說話或聆聽時面向對方,並鼓勵他們用恰當方式表達自己的感受和需要。
  • 多觀察子女能否保持合宜的儀容及姿勢,並於有需要時提醒他們,以讓他們有更好的親和感。
  • 透過日常生活中的活動進行訓練,加強子女運用言語丶聽覺及觸覺等和別人溝通的能力。

(7)生活技能

  • 要求子女負責能力以內的家務,以訓練他們的生活技能。
  • 教導子女保持家居整潔,例如避免地面濕滑或物件凌亂擺放等,以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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