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學校教師培訓課程
背景
由2012/13學年起,我們為在職特殊學校教師舉辦特殊學校教師培訓課程。為讓特殊學校能安排教師參加特殊學校教師培訓課程和三層課程,該等學校的常額教師可獲有薪進修假期,而學校亦可獲得資助聘請代課教師。
因應社會人士普遍對特殊學校教師的專業資歷有較高期望,教育局經諮詢特殊學校議會及特殊學校校長和教師,已就特殊學校制訂教師培訓目標。
課程簡介
基於在特殊學校就讀的有嚴重或多重殘疾學生的教育需要,教育局為特殊學校教師開辦以「有嚴重或多重殘疾兒童的教育」為主題的培訓課程,以配合特殊學校教師的具體培訓需要。
本課程只限於資助特殊學校的在職教師參加,目的是提升特殊學校教師的專業知識及教學技巧,以照顧在特殊學校就讀的有「嚴重或多重殘疾」學生的教育需要。課程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是為期40天(240小時)的理論課,並採用全日整段時間給假培訓模式。該240小時課程共有四個單元:(i) 特殊教育的理論、原則和實踐方法;(ii) 學業及學習方面的支援;(iii) 行為、情緒及社群發展方面的支援;以及(iv)感知、溝通及肢體方面的支援。第二部分是實習活動。學員參加240小時的理論課後將進行持續半年的實習課,課程導師會安排觀課及課後討論、專題研習及經驗分享會等,協助教師把所學知識應用於課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