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育心理服務
背景
校本教育心理服務是一項由教育局及獲挑選的辦學團體提供的全面及綜合性的教育心理服務。在2016/17學年開始,服務已覆蓋全港公營普通中、小學。由同一學年開始,教育局亦逐步為取錄較多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公營普通中、小學提供「優化校本教育心理服務」。
目標
- 校本教育心理服務務求提升學校的能力,以照顧學生的不同教育需要。學校會獲得支援以達至下列目標:
- 學校能夠透過全校參與政策及完善的機制,建立和諧共融的校園文化和關愛的環境,以照顧有不同教育需要的學生。
- 學校人員能夠掌握足夠的知識及技巧,支援有不同教育需要的學生,並提升學與教的效能。
- 學生能夠充分發揮潛能和盡力克服困難。
指引及表格
- 校本教育心理服務指引
- 本指引詳列服務的運作細則及各持分者的角色與責任。
- 校本教育心理服務 – 學生評估報告複本申請表格
- 家長/監護人如欲索取子女的評估報告的複本,請填妥本表格交回所屬學校。
查詢
如有查詢,請致電 3695 0486 與教育局教育心理服務(香港)組聯絡。